住院须知 入院流程 出院(转院)流程

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了让您的疾病尽快得效的治疗,早日康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配合。

1、患者管理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住院期间患者不能离院外出、外宿擅自外出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您自己负责

2、陪护管理

① 陪护人员由主管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决定,同时尊重患者及家属意愿,一名患者最多不超过2名陪护且固定。3 岁以下儿童可留 2 人,3 岁以上原则 1 人)

② 重症监护病房(含专科监护病房)禁止陪护。陪护人员需相对固定,

③ 协助患者做好思想工作,倾听感受,但不得干涉医师会诊及医疗工作,未经许可不得外请医生。

④ 遵守医院规定:不翻阅病历、不私自带患者出院、不在病室谈论有碍治疗的事宜、不坐卧患者床铺不在设备带插座上充电

⑤ 维护病区环境:保持安静、整洁,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⑥ 24 小时陪护行动不便或有特殊需求的患者,陪护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协助做好基础护理。

⑦ 违反院规或损坏、丢失医院物品,需照价赔偿;影响医疗秩序且劝阻无效者,医院将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⑧ 特殊时期(如公共卫生事件),按医院临时要求执行陪护管理。

3、探视管理:

① 每日 16:00-20:00 为探视时间,每次探视不超过 2 人。

② 学龄儿童6岁及非必要人员建议不宜探视,以免影响患者休息。

③ 传染病患者、病情不宜探视的患者(如重症、术后需静养者),家属需听从医护人员劝告,暂停探视。

④ 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宠物进入病区,学龄儿童需由成人陪同并保持安静。

⑤ 探视期间保持病室安静,不影响其他患者休息,禁止在病区内吸烟、大声喧哗。

⑥ 如需了解病情,可在探视时间内,向相关人员咨询,避免干扰正常医疗工作。

⑦ 对违反探视规定、影响医院治安或患者治疗的探视者,医护人员有权劝阻;劝阻无效者,将采取必要措施并联系相关部门。

4、根据疫情形势及防控措施变化,医院将对以上要求做出动态调整。

5、其它注意事项介绍

1)为了保证安全,请注意防滑,以免跌伤,不在病房使用电炉、电热杯、酒精炉等,以免发生火灾。

2)住院前请备齐必要护理及生活用品;医院食堂为住院患者及陪护提供餐食,住院期间非必要不允许网上订购外卖及物品。

3)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和现金,随身携带,不要随意委托他人看管,以免丢失。

4)为了保证用药安全,请不要自行邀请医院外的医师诊治和擅自使用药物。

5)请省、市、县医保及纳入联网结算的异地医保患者,于入院三天内至住院部一楼医保窗口办理医保手续。

6)请未纳入联网结算的异地患者,出院后携带原始住院发票、加盖医院医保科审核章的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小结、出院诊断证明及身份证回当地医保中心报销住院费用。

 

医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天心大道3616号
医院总值班电话:13974985566

Copyright © 2022 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湘ICP备2022006248号-3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Wanhu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