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4月《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及2023年6月《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2023年非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补充公告》的要求,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料审查、面试、实操考核等程序,通过院党委会决议,现将拟聘用人员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1 |
医师 |
吴艳玲 |
女 |
本科 |
临床医学 |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8月29日。
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即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直接取消录用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如对公示情况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院纪委办或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院纪委办、人力资源部。
受理地址:纪委办。
举报受理电话:13755124530、85471491。
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