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人社规[2021]25号、南七荣院发[2023]15号文件精神,经院党委2023年第20次会议研究决定,报主管部门确认同意,拟聘任李翔、胡建飞、杨立永3位同志为工勤技能三级(高级工)岗位;朱卫玲、朱建华2位同志为工勤技能二级(技师)岗位。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向院纪委办或人力资源部反映。
联系电话:85471183、85471491。
人力资源部
2023年8月3日
根据湘人社规[2021]25号、南七荣院发[2023]15号文件精神,经院党委2023年第20次会议研究决定,报主管部门确认同意,拟聘任李翔、胡建飞、杨立永3位同志为工勤技能三级(高级工)岗位;朱卫玲、朱建华2位同志为工勤技能二级(技师)岗位。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向院纪委办或人力资源部反映。
联系电话:85471183、85471491。
人力资源部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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