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2022年11月19日《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及2022年11月24日全市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紧急会议要求,我院严格落实以下探陪管理制度:
01谢绝探视。
02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一人一陪,固定陪护。
陪护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①必须是省内非涉疫地区人员;
②健康码绿码且行程码7天内无疫区旅居史;
③无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④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陪护人员可凭住院相关证明到住院科室护士站领取陪护证,陪护凭陪护证出入住院部,病人出院前请上交陪护证至护士站。请如实上报行程信息,如住院期间健康码变黄/蓝/红,将取消陪护资格。住院期间陪护及病人须两天一检核酸。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配合,如给您带来不便,深感歉意!
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
疫情防控办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