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一、法律责任
1.非法集资主要涉及两个罪名:《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2.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追究刑事责任并罚金。
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刑事责任更严重。
3.犯集资诈骗罪如何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 针对不同的集资诈骗数额,刑罚会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4.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谁承担?
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他任何单位。
二、案例警示
Ø 典型案例一
闫某某夫妻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以承诺月利息一分二五至一分五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本人入户、人传人的方式向其周围的亲戚、朋友、同村或邻村村民进行利诱性宣传,在当地形成高息吸收存款的社会影响。从2006年开始向190余名不特定社会人员吸收存款1600余万元,用于自己高息放贷、购买房屋及日常开支,甚至在2013年出现其高息放贷本息不能及时收回、无力支付存款人本息的情形下,为掩盖资金链吃紧,继续高额非法吸收他人存款的情况,以新还旧,至2017年12月份资金链彻底断裂。闫某某夫妻已近70岁,无任何偿还能力,100多名集资参与人因此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最终,闫某某夫妻分别获刑有期徒刑十四年、有期徒刑三年。
Ø 典型案例二
2019年4月开始,李某组建“龙行天下”微信群并担任群主,利用微信群宣传、发布所谓的“押款单”任务。每一份“押款单”分为4500元、9000元两种,承诺一个月后分别返还5000元、10000元。李某虚构了募集资金用于平安银行投资、温州商会合作经营等用途,通过“助理”朱某、姚某、曾某等人利用兼职刷单群进行宣传,吸引社会不特定对象加入“龙行天下”微信群投资“押款单”任务。被告人李某将所募集资金少量对外出借、投资外主要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本金、佣金及购置房产、汽车等个人消费。至2021年初,李某向各地300余人非法募集资金共计4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共计3600万余元。经审理,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李某9年6个月刑期,并处罚金。
Ø 典型案例三
2021年5月,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依法对权行普惠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立案侦查。经查,2019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龙君以权行普惠公司、钰锦大数据公司等名义,通过仿冒银行营业网点在25省份设立分支机构,以提供“债事服务”为名,采取召开推介会、集中授课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以高收益为诱饵,诱使投资人签订《咨询服务协议》《权益转让合同》并缴纳解债金额10%的咨询费及20%-50%的履约保证金,向社会公开吸收资金。从缴款次月起每月定量返还现金(债务总额除以解债期限),直至期满债务返完。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刘龙军成立多家公司,其中:中民普惠社区服务公司收取履约保证金,负责全案资金的监管、调配和使用;权行普惠、钰锦大数据公司收取咨询费,负责发展、管理各地分支机构并进行业务推广;深圳益顺资产管理公司负责返还投资人收益。
Ø 典型案例四
2013年2月至2019年3月期间,富源公司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在未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陈星全决定以美容美发直营门店、富源公司投资成立的江苏韵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平台,以高利息收益或赠送美容美发服务、产品等为诱饵,以口口相传、开招商会等模式宣传推广股权投资、合约卡、无效退款、返款式培训等项目。甚至在2018年7月份,陈星全明知富源公司被禁止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且公司已资不抵债,继续组织该公司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用于归还先前所吸收资金到期本息、发放员工工资等。至案发,共向社会公众和单位内部员工非法吸收资金10亿余元,已兑付2亿余元,损失金额8亿余元。2022年12月23日,南通富源美容美发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源公司)非法集资案落槌。通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富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一千四百万元;陈星全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裴兰英、缪亚丽等32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非法集资犯罪分子没有经营实体,没有固定收入,为蛊惑群众投入资金,往往以高额收益做诱饵,在集资初期通常会“以新还旧”方式足额兑现,以吸引更多的集资人。而长期“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将导致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掉入“集资陷阱”,血本无归。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购买金融产品要通过正规渠道;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